寄鱼

忘羡《人间有味是清欢》(三)



*原著向,围绕好吃的展开,每章是独立完整的小故事。


*本章关键词:夫夫合伙打怪,夫夫二人合奏,夫夫洗鸳鸳浴……


*上章链接点我



—————————————



(三)君子百合



姑苏人睡得早那是有目共睹的,基本戌时一过街上就无人走动,不知是这儿的人作息规律便是如此,还是被当地土著蓝家人耳濡目染得,也习惯早睡早起了。


以上便是魏无羡的心理活动。他随蓝忘机回云深不知处住过一阵子,晚上吃饱了出去消食时觉得百无聊赖,见不着几个人影,更别说什么夜市、夜宵摊了。



兴许是蓝忘机把他当时随口发的牢骚记在了心里,二人在外游历时恰巧经过座怪热闹的小镇。这小镇可以算得上是鱼米之乡,自然条件优越,庄稼长得节节高,也没经历过什么战争,年轻人基本上都留在镇子里。平时天黑过后街上依旧灯火通明,夜市一摆就是好晚。


可最近天黑后,总有走尸出在街头出没,且数量不少。虽没发生什么伤人事件,却也搞得人心惶惶,不敢外出。这走尸是突然有天晚上莫名其妙出现的,谁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要上哪去,只知道它们赖在此地,不肯走了。


低级的走尸不被惊动的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生人,但那诡异又僵硬的姿态足矣把人吓得够呛。这玩意儿头一回出现在镇上时,就有不少人被吓得跌地,赶紧回家紧闭窗门,生怕腐臭气味飘进屋里。



要说二人是如何知晓此事,还得归结于夷陵老祖那万锅背的名号。


蓝忘机与魏无羡初进镇时是白天,未察觉异样。路过处宅邸,瞧见几个家丁正在扯自家墙头上挂着的一面面旗帜。


魏无羡心生好奇,便离近了打量,发现这些旗帜很有自己当年在乱葬岗无聊时乱涂乱画所创造出的笔法。


他发明出过招阴旗,经实验效果不错。为此,他后面又想发明个避阴旗,捣鼓来捣鼓去,还未真正完成,便被抄了老家,那些半成品和笔迹也不知是被烧了,还是流落到哪去了。


现在看来,大抵是没被烧。这旗帜模仿的与他当年的半成品别无二致,但毕竟是半成品,少了关键部分,所以完全不起作用,顶多能用来擦擦屁股。



魏无羡自来熟的很,拍拍一家丁肩膀问起怎么回事,插这么多旗,又撤下来干嘛,话音刚落,就见得一穿着讲究,家主模样的男人走过来,怒气冲冲却只能朝天宣泄,


“夷陵老祖魏无羡!吃喝嫖赌!欠下一屁股债,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他这穿着讲究,隔空喊话的架势却一点不讲究。被点了名的当事人也是一头雾水,传他在乱葬岗日夜宣淫的有,带着小姨子跑了的说法倒是头回听说。况且他那时候连亲都没成,哪来的小姨子……


想到这儿,魏无羡突然茅塞顿开的锤手,凑到蓝忘机耳边小声道,


“蓝湛,你是不是有个妹妹或者姐姐的,藏在云深不知处不告诉我?”


蓝忘机权当没听见他这番胡话,向人问清事情原委,得知是前段时间有个江湖骗子招摇撞骗,自诩是夷陵老祖当年收下的小弟,有两把刷子,就卖给他这些破旗,说挂在墙头上,邪祟便会退避三舍。谁知半点用没有,别说三舍了,要是门开着,那街上的走尸估计都会大大方方进门里来,喝壶茶再走。


声情并茂的控诉完,家主又连连摇头,扼腕叹息,说虽没见过,但也听说夷陵老祖风流倜傥,生的俊俏,可惜不是个东西,发明出来的东西也不是个东西。



若是情绪会显形,那魏无羡头上定是顶了满头黑线。他直觉得好笑,什么事儿都能扯得上夷陵老祖,看来这名号不仅臭名昭著,还遗臭万年,他都不当老祖多久了,还能被翻出来炒冷饭。


不过既然是打着他的名号坑蒙拐骗,不管管总归过意不去。他对上蓝忘机的眼神,想揽下此事,而后者似乎从一开始就这么打算。


也对,口口相传的“无恶不作魏无羡”下句,便是“逢乱必出蓝忘机”嘛。



要说调查这些尸体的来源,还得从镇上的年轻人入手。走尸出现的头晚,刚好是个当地的什么节日,晚饭后出来消遣的年轻人不少,平白无故又被群走尸吓回了家。


二人在路上随机拣了几个年轻人询问,一问到那晚的事都是连连摇头,快步走了。


魏无羡也摇头,感叹这代年轻人觉悟不够高,怎的这么怕事。


连吃闭门羹,魏无羡失了刚开始的劲头,朝路边上一坐,冲蓝忘机嚷嚷饿了。


刚用过午饭,怎会饿了?


虽有些儿怀疑魏无羡的消化能力是否真那么强大,不过蓝忘机还是应允着好,把他拉起来往小吃街的方向移步。



这镇子四通八达,地势平坦,水路又多,外乡来做生意的人络绎不绝。魏无羡在琳琅满目的小吃摊前看花了眼,最终被一声甜甜糯糯的童声定格住脚步。


“哥哥,我要吃糖葫芦,你给我买嘛。”


“不行,吃了会长虫牙的,我们走吧。”


被叫哥哥的人拖着弟弟走了,可弟弟还一步三回头,念念不舍的盯着冰糖葫芦看。


他那哀怨的小眼神刚好和魏无羡的撞在一起,魏无羡当下戏瘾大发,身子软软的朝蓝忘机怀里一靠,柔声道,


“二哥哥,我想吃糖葫芦,你给不给我买呀?”


“嗯,买。”


得到意料之中的满意答案,魏无羡颇有些得意的冲吃不着糖葫芦的弟弟一笑,只见得那小朋友的眼神儿更哀怨了。


魏无羡左看右看,挑了一串最饱满,最红的糖葫芦。蓝忘机随即上前,掏出贴身小荷包付账,并表示多余的不必再找。卖糖葫芦的小贩见这位公子如此大方,当下喜笑颜开,又多给了魏无羡一串。


晶莹透亮的糖稀包裹着红彤彤的山楂,外面裹上了圈焙香的白芝麻,最后包上薄薄一层半透明的糯米纸,看起来诱人极了。


蓝忘机不大爱吃甜食,这是魏无羡早就知道的。他一手各执一串糖葫芦,竟觉得不知该从哪串吃起。


最终他挑中了左手边的那串,正欲下口,感到灼灼目光朝他袭来——原来那对兄弟中小的那个还停留在原地,直愣愣的盯着他手里的糖葫芦串儿看,就差滴下口水了。


魏无羡骨碌碌转了圈眼珠子,走近两步凑到他跟前,耀武扬威般举着糖葫芦,在他眼前晃晃,


“小弟弟,想不想吃糖葫芦呀?”


小孩子最不擅长掩饰自己了,想要的就一定会表露出来。他吞咽口口水,睁圆眼睛郑重其事地点了头,“想!”


“那这串就给你吃罢,是这位大哥哥请你吃的哦!”魏无羡指了指身后的蓝忘机。


小家伙已经迫不及待把糖葫芦塞进嘴里,只能含糊不清的仰头,冲蓝忘机道谢,


“谢谢大锅锅!”


倒是方才一直没说话的他哥警惕起来,盯着魏无羡发问道,


“无事献殷勤,你有什么目的?”


魏无羡心想,这小子挺机灵,知道天底下没有白拿的馅儿饼,遂俯下身子揽住他的肩膀,


“没别的,就是想向小兄弟打听个事儿。你们晚上出门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过街上,会走路的尸体啊?”


那小子听见这话,登时脸色大变,准备拉着吃得正高兴的弟弟开溜,却被魏无羡抢先一步,捉住了后领,


“怎么,你弟弟吃了我的糖葫芦,你这就想跑了?”


他上一秒的笑还算得上是阳光灿烂,下一秒就换了副面孔,皮笑肉不笑,嘴角咧开的弧度仿佛深山里吃人的妖怪,墨黑的眸子直勾勾盯着那少年的眼睛,


“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回倒是轮到他哥哥吞口水了,“不、不知道……”


“那就对了。要是知道,便留不得你了,还是不知道的好。”魏无羡松开他的后领,那少年被他一通话唬的忘记了逃跑,木愣愣憷在原地。


魏无羡语气轻松,重新切换回他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你只消得告诉我这凶尸都长啥样,男的女的,多大岁数,我便放你走。”


少年道基本上都是成年男子的体型,头上带着斗笠,还套着布袋,脖子处用绳子给扎的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出长啥样。


听到此处,魏无羡心中已大概明了,仍调笑道,“看不清长啥样,你们怎么不把那布袋揭开来,好好看看?”


少年当时吓得够呛,哪还敢揭开来看看,趁着魏无羡转头的功夫,便拉着他弟的手跑了。


“……”


眨眼的功夫,俩小子已没了影。魏无羡委屈巴巴,


“蓝湛,我有那么可怕吗?”


“一般可怕吧。”



二人本就奇怪,这地方风调雨顺,又未发生过大规模疫情和战争,怎会平白无故冒出来许多走尸?现在便能断定,是个三脚猫赶尸人惹下的祸端。


有些家属会花钱请赶尸人,让其把客死他乡的尸体给运回老家。用这办法的一般不是自然死亡的普通人,而是被斩了首级的犯人,所以才会有“头上套布袋,捆的严严实实”这种操作,就是怕缝好的脑袋在路上又给颠掉下来。


这赶尸队伍途经此地时,估计出了什么岔子,都给走散了,这赶尸人也是个不负责任的主,就撂下挑子,拿了钱跑路,等着别人来收拾烂摊子。尸体失去了控制,也不知道本是要往哪里去,就会在晚上阴气盛行时出现,漫无目的的在此地游荡了。


二人决计先把分散的走尸汇聚到一处,集体度化后再让人拉去找块地儿,立上无名碑安葬。


魏无羡道,要是换做以前他肯定舍不得这么暴殄天物。这些被砍了头的犯人,生前肯定罪大恶极,客死他乡,又被人不明不白的赶到个陌生地方,没头苍蝇似的乱撞。若是加以调教,定能炼化出不错的凶尸。


蓝忘机闻言只是淡淡看他眼,魏无羡自知他大抵不爱听这些,打个哈哈蒙混过去。


说干就干,魏无羡选好座废弃旧宅,这宅子入口小,庭院大,很适合请君入瓮。封上后门,画好符纸与旗帜布上,准备工作便告一段落。听说有名门仙士来此帮忙除祟,各个都好奇的不行,到了傍晚前来围观的人已经在旧宅外面熙熙攘攘的聚集起来。蓝忘机向来低调行事,在外一般不透露自己姑苏蓝氏的身份,魏无羡也只想两个人默默搞完了事,谁知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围观群众,也不好赶人走让人家别看了,魏无羡只好出去维持秩序,叮嘱他们看看可以,千万别进院子里来。


走尸虽没什么危险,但若生人挨得太近,怕被其惊扰,突然暴走伤人也说不准。



待得日落过后又月上梢头,魏无羡便在屋檐上吹起陈情,笛声一起,便有走尸陆续被吸引过来,仅有的入口被施下了符咒,这番进去算是有去无回。


最后一个凶尸迈进门槛后,笛声骤停,换蓝忘机抚琴而奏,原本院内骚动不安的凶尸竟随着悠扬琴声安分下来,停止了僵直怪异的走动。魏无羡也重新执起陈情,与他合奏,只是和之前凄厉急促的曲调不同,这次他吹出的调子仿佛点缀,穿梭于蓝忘机的琴声之间,为其伴奏,配合的天衣无缝,甚是协调。


走尸群原本是止住不动,片刻后开始喝醉酒似的跌跌撞撞,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本该接近尾声之时,却不知从哪冒出个毛头小子,混在尸群当中。蓝忘机专心鸣奏并未察觉有人入内,待魏无羡发现已经迟了,门上的符咒只对死人凑效,活人可以自由进出,这少年不顾告诫擅自闯进来,也是胆大。


他挨得太近,一具摇摇晃晃正欲倒下的走尸嗅到活人气息,上了发条般又来了活力,一步步朝着人逼近。这少年约莫以为进来不会有危险,此时也是被吓得不轻,哆哆嗦嗦掏出只短刀来防身,没料想反倒被夺了过去。魏无羡发现时那刀眼看就要向他刺过去,身旁又没有箭矢之类的远程武器,下意识就是冲过去,结结实实替他挨了一刀。


毕竟不是铁做的,刀扎进肉里哪有不疼的。魏无羡咬着牙,揪着这吓傻的小子衣服领子把他提溜出去。刚准备开口训斥,发现他正是昨天那对兄弟里的哥哥。


“……你小子进来作甚?”


“我…我想证明我不是胆小鬼!我没在怕的!”


听见他明显还带着哭腔的声音,魏无羡哭笑不得。你没在怕的,你哆嗦啥。


待蓝忘机解决异变,给前来处理尸体的人交代完下葬的注意事项,匆匆赶过去查看魏无羡的伤势时,他受伤的那条胳膊已经草草用布条包扎起来了。



“没事儿,皮外伤,扎的不深,不打紧。”魏无羡嘿嘿一笑,希望蓝忘机别放在心上——他不希望蓝忘机为他担心。换做以前那副身体,受这点小伤根本不在话下。可现在这身子骨却矫情的很,流点血就头晕了。


他这笑容在蓝忘机看来有些勉强,嘴唇不知是因为月光映照还是失血的原因,显得有些泛白。


“怎么这么大意,非得……”


“情况紧急嘛。别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只是用起来,又怕你不高兴了。”


魏无羡的确想过唤起另外一具将那具行凶的打飞,但这么一来估计就不是度化现场,而是凶尸互殴现场了。


他伸手揉开蓝忘机紧蹙的眉心,“好啦,我这不是没事嘛。血也止住了,回去吧。”


蓝忘机抿唇不语,捉住他的手腕,将他打横抱在怀里。一旁的少年看着二人亲密举动半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蓝忘机淡淡瞥他一眼,少年感到一股寒意袭来,不免打了个冷战。



待人们找寻二人想要道谢时,他们已然消失在夜色中,不知所踪了。


就这么一路抱着,直到屋内,蓝忘机才肯把他放下来。魏无羡心道还好这家客栈老板娘睡了,若是被她撞见,免不了又是像以往那样,趁蓝忘机不在时拉住自己一通八卦。


他在路上也心生好笑,自己胳膊受伤,腿脚是好的,又不是不能走路,蓝忘机这么正儿八经的抱着他,倒是让他忆起多年前蓝忘机腿脚受伤,又不让他背一事。不过他才不会不乐意呢,被抱着,不用自己走路多快活。



蓝忘机小心翼翼把他放在榻上,像是对待瓷娃娃似的,生怕不小心给磕碎了。魏无羡被抱了一路,恢复了点元气,反而精力充沛,屁股刚落实就要蹦起来。


“洗个澡再睡!”


蓝忘机又一把给他按回去。


“伤口不能见水。”


魏无羡急了,“这点小伤怕什么?肠子掉出来我还照洗不误呢。蓝湛你就不嫌弃我吗!”


“自然不。”


蓝忘机果真灭了灯,褪去各自外衫,陪他一同躺下了。


得,蓝忘机看来这是想跟自己一同发臭。


累了整晚,进入黑暗环境后魏无羡心生困倦,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翌日早上,促使魏无羡醒来的是阵水声。


他睡眼惺忪的揉揉眼睛,刚开始还以为是楼上下洗衣服,后发觉这动静就是自屋内,屏风后面穿出来的。


好啊蓝湛,说好的一起发臭,你却偷偷洗澡。


他当即三下五除二脱个精光,跳进浴桶里。


蓝忘机被他溅了一脸水花,倒是没丝毫不悦。


“怎么醒了?”


“羡羡爱干净呀,起来洗澡。”


魏无羡语气中还带着几分得意,好像早起洗澡是件很光荣的事情。他双手掬了捧水,又猛地合起,冲蓝忘机发射过去一个水柱。这种小孩子行为在此刻做起来,却颇具暗示意味,蓝忘机有没有往那想就不得而知了,他的目光落在魏无羡受伤的那只胳膊上。


“疼吗?”


“不疼啦!结痂了都,你看。”


魏无羡大咧咧伸出膀子,的确,伤口的位置已经结了暗红色的血痂。


“还是小心些,别再把伤口撕裂。”


魏无羡心道,比起你受过的伤,这点根本算不了什么。他一句“不会的”刚要脱口而出,突然又改了口,


“嗯,是得小心些。不如蓝湛你帮我洗吧!”


“……好。”


蓝忘机当真撩起水替他代劳,只不过自动避开了关键部分。魏无羡笑吟吟的,也不为难,自己洗完剩下部分,二人便擦干身子出去了。



刚准备穿上衣服,蓝忘机先一步牵住他的胳膊,在那伤口结痂的位置轻轻抹上层药膏。


“蓝湛,我这都结痂了,还擦啥药啊?”


“擦了,不会留疤。”


常年练琴的手指,保养的再好,多多少少也会有些薄茧,蓝忘机特地用较为柔软的无名指指腹为他上药。


魏无羡看着他认真的神情看着了迷,坏点子又冒出来了。


“哎哟!蓝湛,疼,辣的疼!”魏无羡拿出多年老戏骨的精湛演技嗷嗷叫了几声,胳膊还随之颤抖了一下,仿佛抹在他胳膊上的不是药膏,而是辣椒油。


“辣?”蓝忘机迟疑了下,不过还是坚持着挖去掌心剩下的药膏,给他抹匀了。


“应该是有些凉,过会儿就好。”


“就是疼嘛。蓝湛你亲亲我,亲亲就不疼啦。”


“嗯。”蓝忘机在他额头印上一吻。



魏无羡有些儿奇怪,蓝湛今天怎的这般雅正,是不是他魏无羡提不动刀了。他不甘心的贴上蓝忘机的嘴唇,舌头抢先一步溜进去,灵巧找到对方归属,缠绕在一起。


他扯住蓝忘机的前襟,就这么顺势躺在了榻上,倒是蓝忘机先松开了他的唇。失了柔软慰藉的魏无羡有些儿落寞,不过他察觉到眼前人的呼吸因他而粗重起来,嘴角又止不住洋溢起笑意。


“二哥哥,怎么了?羡羡的嘴唇难道不好吃么?”


蓝忘机的手腕撑在他脑袋旁边,未在他身上施予重量。还没来得及束好的发丝落了缕在他脸上,弄的人心底痒痒。


不得不说,魏无羡这样子诱人极了,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天生魅骨,一抹笑意都能惑乱蓝忘机的心——墨发半干未干,顺服乖巧的披散在枕上;刚刚洗过热水澡的面颊仍带着红晕,嘴唇同样湿润柔软;为了晾干药膏袖子只穿了半边,露出来的肩膀让人十分想吃干抹净。


二人就这么对视了半晌,蓝忘机开了口,


“魏婴,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不必考虑我。”


听得这话,魏无羡先是怔了怔,随即道,


“那你也不要考虑我,做我好不好?”


“……不好。“



最终,蓝忘机还是把魏无羡从床上拖起来,替衣冠不整的他穿戴整齐。魏无羡猜到了蓝忘机今天如此克制,不与他天天的原因,大抵是怕再弄痛他的伤口。


他虽心中明了,脸上还是挂着一幅嗔怪他不解风情的模样,佯装不满的出了门。也正好借此机会透透气,买些吃的回来。


平常这活儿都是蓝忘机来做,要么是买他爱吃的东西,要么是买来食材,借客栈的庖屋做给他吃。


这趟出去,魏无羡没往湘菜川菜馆子跑,去了一家以药膳食材闻名的酒家——这店之前他刚来此地时便留意过,只是蓝忘机觉得他不爱吃,一直没去。


买过饭菜,他也没在路上多耽搁,提溜着食盒径直回了客栈,热气腾腾摆了一桌子绿,与往日的一桌子红形成鲜明对比。


此情此景使得蓝忘机微微挑了眉头,魏无羡替他摆好碗筷,只道趁热吃。


虽说这一桌子菜都是魏无羡亲自点的,但他好多都没吃过,有些见都没见过,甚至叫不上名来,就是照着菜谱上的点罢了。


他先是指着面前那盘白色的,花瓣儿状的菜,


“蓝湛,这是啥?”


“百合。”


魏无羡往嘴里送了一筷子,入口是甜的,脆的,还有些面;细细咀嚼过后便有苦味攀上味蕾,他便不再多做品味,囫囵吞了下去。


“嗯,甜的,有点苦。”


他视线又移上那盘翠绿的,切成片儿炒熟后依旧麻赖赖的菜。


“这道我记得菜谱上写的叫君子菜,这是啥?”


“苦瓜。”


魏无羡同样尝了一筷,入口便能感觉到细细密密的清香伴随着苦味席卷上舌尖,咀嚼过后却又爽口多汁,觉出甜味来了。


“嗯,苦的,有点甜。”



一个甜中带苦,一个苦后回甘,岂不般配?




—————————————



苦瓜之所以叫君子菜,是因为苦瓜与其他东西同炒后,不会把苦味传递过去,宛若君子一般,“不传己苦与他物”,故得此名。



我比较喜欢的做法是不将苦瓜焯水,因为烫过之后虽会带走些苦味,但也会使苦瓜本身的风味与爽脆感打上折扣,更喜欢的做法是炒之前把瓜瓤用勺刮干净,再用盐腌会儿,挤出苦水,炒熟后起锅前加些糖。不过苦瓜毕竟是苦瓜,还是会有一点苦味的,但这苦味喜欢的人吃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好吃的味道。

评论(10)

热度(71)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